珠坑乡高玑村民赖某某,于2020年1月5日在高玑村外寨头非法占用耕地搭建钢架猪棚建猪厂的违法行为,珠坑乡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七十六条、《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其未经批准,非法占用耕地处以3600元的罚款。
珠坑乡非法占用耕地案例公示
珠坑乡
2024-11-07
珠坑乡高玑村民赖某某,于2020年1月5日在高玑村外寨头非法占用耕地搭建钢架猪棚建猪厂的违法行为,珠坑乡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七十六条、《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其未经批准,非法占用耕地处以36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