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石城县进一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石城县进一步推进紧密型
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推动形成有序的就医诊疗新格局,根据国家、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结合县情和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健康中国战略,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持续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同质化、一体化水平,精密构建高效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为建设“健康石城”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目标,通过系统重塑医疗卫生体系和整合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推进以城带乡、以乡带村和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大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让人民群众就近享有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为健康中国建设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2024年底前,建成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服务优质、有效运行的县域医共体,力争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基层就诊率达到65%,县域内住院率达到85%;2025年底前,县域医共体功能形态更加健全完善、运行管理更加优质高效、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分级诊疗便捷有序、健康管理精准实施,财政保障和医保支付可持续,县域内居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得到合理控制,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健康服务获得感明显增强。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政府为主导,整合优化资源。强化总体设计,协调整合、优化配置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推动人、财、物的统一和集中管理,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和医疗卫生人才下沉到基层,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
(二)坚持以健康为中心,促进医防融合。将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效融合,加强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健康管理,形成医防同向激励机制,实现居民群众全方位健康管理。
(三)坚持“三医”联动,改革创新工作机制。坚持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统筹加强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和保障可持续性的运行机制,探索创新医疗卫生健康监管方式,落实县域医共体经营管理自主权,激发运行活力和发展动力。
四、完善组织架构
(一)成立县域医共体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医管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县领导任副主任,县卫健委、县政府办、县委编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详见附件)。县医管委代表县政府履行政府办医职责,负责统筹组织县域医共体建设,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建设内容、主要任务,协调推进人事、薪酬、医保支付、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各项改革措施落细落实;协商推动县域医疗卫生设施建设纳入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修订范畴,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县医管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医管办)于县卫健委,其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事务。〔责任单位:县医改办、县政府办、县委编办、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
(二)组建石城县县域医共体。根据全县医疗卫生资源结构和布局、服务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服务能力等情况,组建由县卫生健康总院(以下简称总院)牵头,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第三人民医院、县结防所、县皮防所和各基层卫生院、村卫生室为成员的县域医共体。
(三)成立县卫生健康总院党委,配齐配强总院领导班子。加强县域医共体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县领导或县卫健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总院党委书记。总院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由总院院长负总责,配齐配强总院领导班子,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全面落实县域医共体在日常运行、人员管理、内设科室和岗位设置、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等方面的自主权。〔责任单位:县医管办、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四)明确县卫生健康总院职能。县卫生健康总院为各分院统一管理机构,办公地点暂设县卫健委,受县医管委直接领导,负责总院的日常运行、人员管理、内设科室和岗位设置、绩效考核、收入分配等工作,实行行政、人员、财务、医保、质量、药械、信息系统、资源共享等方面的统一管理。〔责任单位:县医管办、县卫健委、县政府办、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疗保障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五)全面加强综合监管。建立总院重大事项向县医管委申请审定或报备制度;县卫健委牵头负责对县域医共体实施综合监管,落实县域医共体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其建设运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加强对各分院医疗服务、医疗质量与安全、公共卫生服务医德医风建设等各方面的监管;履行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监督指导职责;承担医改相关配套政策的组织落实,对接上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及其他部门;加强对总院运行和绩效评价考核工作。〔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五、建设内容
在县域医共体内实行行政、人员、财务、医保、质量、药械、信息系统、资源共享等方面的统一管理。
(一)统一行政管理。总院对各分院实行一体化管理,各成员单位法人资格、机构性质、职工身份、投入保障保持不变,功能定位与职责任务不变。整合县级公立医院行政职能科室,由总院统筹设置综合办公室、纪检办公室、设备耗材药事部、公共基层卫生部、总务信息数据部、资产财务部、医务医保部、护理感控部等部(室),简称“两办六部”;“两办六部”由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总院负责日常管理考核,抽调人员福利待遇由原单位保障。〔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二)统一人员管理。县域医共体工作人员由总院统一招聘、培训、调配和管理。总院党委拥有成员单位中层干部提名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建立总院内部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对总院内部医务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总院内自行调配,可以指派相关人员到各分院工作或挂任相应职务,各分院可以选派医务人员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轮训或轮岗。工作人员招聘以总院名义统一对外招聘,逐步缓解县域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人难问题,并根据地域特点确定服务年限。新招聘人员第一次分配选岗应遵循“岗位需要、成绩优先、随机抽签”原则。〔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三)统一财务管理。总院内各分院财务实行单独设账、独立核算,由总院统一管理。财政专项资金及时拨付总院,按规定的资金用途安排使用。〔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四)统一医保管理。统一县域医共体内医保组织机构设置,总院要建立健全与医保基金使用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落实总院对县域医共体内成员单位的内部监督管理责任,合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强化激励约束。〔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局、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五)统一质量管理。县域医共体内部规章制度、技术规范、质量控制、绩效考核、环境卫生、医疗废物等管理执行统一标准,对成员单位的医疗、护理、检查检验、院内感染、公共卫生服务等业务进行规范化培训,保障总院医疗卫生工作质量安全。建立急救、胸痛、卒中、创伤、孕产妇救助、新生儿救治、慢病管理、健康管理等临床业务中心及病理远程诊断中心,制定统一的业务指导和诊断评价机制,逐步实现县域医共体内医疗质量、医疗服务能力同质化。〔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六)统一药械管理。总院设立唯一药械采购账户,统一院内用药目录,实行药械统一采购和配送、药款统一支付,支持以总院为单位在药品采购平台自行议价,实现总院与各分院之间用药顺畅衔接。〔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七)统一信息系统建设。推进总院内县级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融合,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财务管理、医保基金管理、人事管理、绩效管理一体化。统一运营维护信息系统,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人社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八)统一资源共享。不断规范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服务行为和流程,畅通基层卫生院与县级医院用药衔接,实现目录统一、处方自由流动。总院要加快建立开放共享的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医学检验和消毒等中心,常用检查项目可以通过“基层实施、上级诊断”的形式开展,检查结果在确保医疗安全的情况下实行县域医共体内互认互享。统筹建立县域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中心,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提升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六、主要任务
(一)加快医共体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充分利用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工作平台,主动对接高水平三甲公立医院,通过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远程诊疗、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等方式,提高县级医院医疗质量和技术水平,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确保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在江西省DRGS排名稳步提升。各专科医院在保障基本医疗的基础上,注重特色化、专业化发展,实现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县域医共体内骨干医务人员定期到高水平公立医院研修培训,下沉到基层卫生院带学科、带团队、带技术。〔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二)加强乡村两级服务能力建设。县级医院按照对口帮扶基层卫生院工作要求,通过人才、技术、资源等下沉,逐级帮扶带动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实现县域医共体服务能力的整体提升。总院要统筹加强各分院软硬件设施与诊疗能力建设,服务人口较多、规模较大的镇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满足当地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需要,以急诊急救、全科医疗、儿科、康复、护理和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等为重点,服务能力逐步达到国家基本标准,稳定县内基层诊疗量在65%以上,县内就诊率在90%以上。加强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原则上每个行政村都有1个公建规范化村卫生室。〔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三)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明确县域医共体内县乡村三级疾病诊疗目录,落实基层常见病、多发病防治指南,完善县域医共体内部、县域医共体之间和县域向外转诊管理规范。完善分级诊疗利益分配和考核机制,着力破解转上不转下,双向转诊变成单向转诊难题。建立双向转诊通道和转诊平台,做到无缝衔接,高效运转,形成以人为本的闭环服务链。以高血压、糖尿病防治为切入点,建立慢性病县乡村三级管理模式,在区域内实现筛查、确诊、转诊、随访的连续服务。〔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医疗保障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四)落实财政投入。保障县域医共体的公益性,根据县域医共体建设发展需要,依据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助政策,足额安排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的补助资金,保障其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信息化建设、人员工资、人才培养、公共卫生服务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落实中医院投入倾斜政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县域医共体统筹管理和使用。〔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五)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按规定对县域医共体内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制进行核定,由县域医共体统筹安排。根据《欧冠联赛投注:调整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及最高等级控制标准的通知》(赣人社发〔2021〕34号),核定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完善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乡村医生“乡聘村用”,乡村医生与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乡镇卫生院统筹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医疗服务收入等经费,合理确定乡村医生工资待遇,按月发放。实行“乡聘村用”的乡村医生,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妥善解决乡村医生后顾之忧。〔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六)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和有利于总院发展要求的薪酬分配制度,全面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绩效管理”要求,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合理核定总院绩效工资总量及薪酬水平,逐步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有利于人才下沉和县域医共体持续发展的薪酬制度。县域医共体内医务人员收入由总院自主分配,以岗位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打破单位、层级和身份区别,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并与药品、耗材和检查检验收入脱钩,调动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的内生动力。鼓励对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七)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促进县域医共体内双向转诊的医保支付政策,鼓励县域医共体内上级医院门诊下沉基层医疗机构,对县域医共体内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住院患者不再重复计算和收取住院起付费用。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实行县级统筹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前提下,在DIP政策框架范围内,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县域医共体“打包”支付的基本条件及“打包”范围,即在已组建符合国家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评判标准的医共体且进入实质运行的县域,按规定探索推进紧密型医共体“打包”付费,实行“总额包干、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办法。〔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局、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八)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充分利用县域医共体内人员和技术资源共享优势,将县级帮扶医院专科医生作为技术支撑力量纳入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能力和质量。落实家庭医生团队的激励机制,开展履约考核,调动家庭医生团队积极性。县域医共体为家庭医生签约居民开通上下转诊绿色通道,对家庭医生上转的患者优先预约、优先接诊,提高签约居民获得感;对下转的患者交由家庭医生团队提供连续综合服务。〔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九)强化健康管理。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立足健康石城工作部署,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积极组建健康管理与服务团队,着力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合理调配相关资金。根据城乡疾病谱,因时因地制宜加强对服务区域居民群众健康教育、疾病前期因素干预,指导居民群众增强健康常识,合理膳食,科学运动,保持心态平和,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尽量不得病、少得病。优化重点人群健康体检,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扎实做好基层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健康管理和计划免疫工作,重点加强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患者等健康管理。县级公共卫生机构做好技术指导、培训和业务管理等工作,推动县域医共体内实现疾病三级预防和连续管理。〔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十)加强中医药服务。全面提升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的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将中医药服务全面融入县域医共体的整体医疗服务体系。加大中西医同诊模式推广力度,构建中医药服务综合平台,与现代健康理念相融相通,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疾病治疗、病后康复、治未病中的独特作用。整合县域医共体内部中医药资源,挖掘和拓展中医药服务潜力,提高中医药医疗服务能力。强化县中医院的中医药服务龙头作用,加快建成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康复、人才培养、适宜技术推广和中医药文化宣传基地。发挥中医馆作用,集中开展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一体化中医药服务。〔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十一)强化信息化水平。推动信息化技术与卫生健康服务深度融合,依托江西省基层人工智能辅助智慧医疗系统,借助人工智能辅助诊疗、公卫智能随访、AI影像处理、卫生一体化、远程医疗等系统模块,实现全县居民群众、医疗机构、管理部门业务协同应用、信息互通共享、标准统一规范,构建集医疗、医保、医药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与监管系统。〔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市场监管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在县医管委和总院的领导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医共体建设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设健康石城、深化县域综合医改的重要抓手和重要内容,提上议事日程,确保改革落地见效。相关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完善政策措施,制定任务清单,加强工作协同,形成改革合力。
(二)强化政策支持。发改、财政、组织、人社、编办、卫健、医保、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要从有利于总院发展出发,为总院内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和保障,在人员编制、人才流动、多点执业、医疗保障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按照各自职责支持总院组建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总院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指导和帮扶,推动总院稳步发展。
(三)强化舆论宣传。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加大对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力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为平稳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强化指导督查。加强对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了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创造性,确保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顺利实施、稳步推进。
附件:石城县县域医共体建设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石城县县域医共体建设管理委员会
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刘诗河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主任:彭长春 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
刘 宾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桂成 县卫健委主任
温昌霖 县政府办主任
张华仁 县委编办主任
谢富雷 县发改委主任
赖於艳 县财政局局长
陈丽红 县人社局局长
陈标林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廖成辉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
刘龙水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